活動期間內,使用台灣大哥大小額付費累計消費滿MyCard 3000點,即可抽MyCard 300點(共50名,限登錄)、MyCard 3000點!(共3名,限登錄)
於2020/06/01 (00:00)-2020/08/31 (23:59)內未曾儲值的老用戶,於活動期間內使用台灣大哥大小額付費單筆金額達MyCard 300點(含)以上,即可抽MyCard 50點序號一組。(共100名用戶,限登錄)。
凡從未在MyCard消費過之台灣大哥大門號,於活動期間內新開通並首次使用台灣大哥大電信小額付費服務之用戶,單筆成功購買MyCard 100點(含)以上,將可獲得MyCard 50點(限前100名用戶,限登錄)。
注意事項
- 首次開通小額付費服務或有額度相關問題請手機直撥188。
- 本活動僅限使用『小額付費』通路始符合獲獎資格,以單一門號合約之消費記錄為準,每門號每一活動中獎限領一次。
- 台灣大哥大、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活動結束後約15個工作天(視作業流程時間調整),以「電信小額付費的門號」陸續通知中獎者,請務必留意。
- 各實體獎項使用方式敬請參考該產品官網。實體獎項採隨機出貨,圖片僅供參考,恕無法指定以及退換款式,且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或遊戲道具、貨幣,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於次年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不再另外寄發紙本中獎所得扣繳憑單。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依法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中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獲獎資格。中獎者同意依台灣相關稅法規定繳納稅捐,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
- 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者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 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本島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金門、澎湖、馬祖、海外地區之事宜。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延遲、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 承上點,如中獎者回寄之資料內容不清楚、不確實,未在規定時限內寄至指定地點,或者中獎者若門號於活動期間及抽獎作業期間,查有退租、欠費、停話、欠費拆機、被銷號等或相類情事,則喪失獲獎資格,恕不補發獎項。
- 活動內容,限制條件及相關資格判定以台灣大哥大、MyCard系統記錄為準,且台灣大哥大、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通知,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