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銀行 X 天堂W》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1/12/31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內,使用王道簽帳金融卡購買《天堂W》遊戲點數,單筆消費滿NT$5,000 (含),享 MyCard 250點回饋。
(限額100名,每人限回饋1次)

  1. 本活動點數贈品,名額有限,額滿為止,額滿公告於本行官網。
  2. 本活動僅適用以王道銀行簽帳金融卡直接刷卡付款之交易;其他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行動支付、電信帳單、第三方支付(例如Line pay、街口支付、itunes-Apple…等)恕不適用。
  3. 本活動以實際成功訂單計算,消費計算以「消費日」需於活動期間內為準,且限於次月15日前請款之消費。若為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非商品瑕疵因素之換貨、銷退、贈品、公關等訂單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回饋範圍不適用於行動支付及貨到刷卡之付款方式。
  4. 本活動之點數發送作業預定於2022/1/31前發送點數序號簡訊至符合資格之持卡人留存在本行之手機號碼,實際發送時間依王道銀行作業時間為準。
  5. 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所持王道銀行簽帳金融卡於活動期間至回饋作業實際入帳日,需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況,若所持王道銀行簽帳金融卡發生限制、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之情事,王道銀行將不予回饋。若經王道銀行審核發現有符合存款總約定書第一章第二十九條或第十章第九條等情事而暫停或終止存款帳戶或數位存款帳戶之使用者,不得參加本活動,王道銀行保留審核持卡人是否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回饋資格之權利。
  6.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王道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7. 若王道卡友於購買天堂W遊戲點數並獲得王道銀行MyCard點數回饋後辦理退貨退款,王道銀行及MyCard得不待通知逕行取消持卡人之回饋資格。
  8. 王道銀行僅提供MyCard之產品優惠訊息,並非MyCard之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與MyCard之間亦無互相代理或提供保證,持卡人對於MyCard提供之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MyCard尋求協助。
  9. MyCard點數250點為MyCard 150點1組及MyCard 50點2組。MyCard點數適用遊戲及使用方法,請洽MyCard官網查詢
  10. 本活動贈送之MyCard點數250點僅得進行一次性之儲值使用,經儲值或兌換MyCard點數所提供之線上遊戲服務或商品,不得要求將儲值點數回復或退費。贈品序號請妥善保存,恕不補發序號。
  11. 本活動之贈品序號恕不提供退貨、交換、挑選、轉讓及折現,若使用該贈品發生任何問題、爭議或相關限制,請洽【MyCard 24小時客服中心 02-2651-0754】處理。
  12. 王道銀行未介入天堂W遊戲點數之交付或瑕疵擔保責任,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等事宜,持卡人應洽天堂W遊戲點數代理商尋求解決,如仍有爭議,得通知王道銀行就該筆交易款項以爭議款處理程序辦理之。
  13. 活動期間倘因不可歸責於王道銀行與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事由,王道銀行與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並於王道銀行網站公告。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1/12/31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內刷王道萬事達卡購買天堂W遊戲點數,單筆交易滿NT$1,000元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滿NT$2,000元可獲得兩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刷卡金額越多,累積抽獎次數越多。

  1. 本活動抽獎贈品為7-ELEVEN商品卡(每張面額50元),每一持卡人限定最多中獎一次。本活動抽獎日期為2022/01/31前,活動抽出7-11商品卡,金額及名額如下表:

    7-11商品卡金額

    名額

    10,000元

    一名

    3,000元

    二名

    2,000元

    二名

    抽獎時帳戶需為正常戶狀態,得獎者與領獎方式公告於王道銀行網站,中獎人需寄回領獎相關資料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更改獎項或將獲獎權利轉讓他人。
  2. 本行非中獎獎項或服務之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提供該獎項或服務者無任何經銷、保證、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人如對獎項或服務有任何爭議,請逕洽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
  3. 本抽獎活動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所得獎項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中獎人需先行繳交中獎稅率之稅金,並配合本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繳交方式將另行通知中獎人。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本行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且本行不會再進行候補得獎者抽選。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人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獎項寄送範圍,僅限於臺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4.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若有違反者,本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兌獎及獲獎資格。本活動刷卡消費金額以商店請款金額之新臺幣為計算單位,若參加活動之持卡人有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貨或商店未於消費次月15日(含)前完成請款者,該筆消費將不列入抽獎機會計算範圍,當月產生退貨交易時,將視為當期消費之減項。
  5.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內容及注意事項之規範,若有違反者,王道銀行有權取消參加人之參加、兌獎及獲獎資格。
  6. 如有任何因電腦、技術等不可歸因於王道銀行之事由致參加本活動卡友之資料有誤、無法辨識,視同未參加。
  7. 王道銀行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瑕疵擔保責任,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等事宜,持卡人應洽商店尋求解決,如仍有爭議,得通知王道銀行就該筆交易款項以爭議款處理程序辦理之。
  8. 活動期間倘因不可歸責於王道銀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活動最終解釋、修改、變更及終止之權利,並於本行網站公告。

  1. 商品卡面值之金額無使用期限,可分次使用至面額兌換完畢;該金額依法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15個月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敬請安心使用。
  2. 商品卡限使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及查詢餘額。可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非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7-ELEVEN門市(異業門市及關係企業)恕無法使用;另因法令限制,商品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代售等非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消費及依據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 ,恕於本公司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因應IFRS(國際會計準則)及稅法規範,自2013/01/01起遊戲點數卡(含虛擬點數)、宅急便、電信儲值卡(非7-11品牌)、國際快遞(DHL)此四大類業務,將改為受託代銷商品(所收價款屬代收性質)及行動隨時取恕無法以商品卡支付,敬請見諒。依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7年三月一日起本公司原開立之紙本發票調整為電子發票以符合相關政府法令規定。
  3. 商品卡於7-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可併卡及多張商品卡同時使用。恕無法提供多張商品卡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商品卡。
  4. 至門市退貨時需攜帶商品卡及交易明細(或電子發票),金額一律回存商品卡內,恕無法退現金。(註:因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購買者,兌換時為開立交易明細,若持餘額卡與商品卡一併同時消費,無法先扣餘額卡再扣商品卡,結帳時會優先扣除商品卡之剩餘金額;若商品卡餘額不足支付消費金額,這時則可再搭配餘額卡一併使用。)
  5. 7-ELEVEN商品卡官網:https://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x